廉政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于各设区市、县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干部职工、党组织违纪违法问题,请向所在市、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检举、控告。
2.对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批评、建议。
二、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举报内容要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起因、情节、结果、主要证据等要素要清楚明确。
3. 提倡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实名举报需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4.反映我省卫生健康业务或政策咨询类问题,请拨打电话12320热线,或点击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互动交流”栏目中的“投诉举报”反映。
5.反映其它问题,请到相关部门网站反映。
6.举报方式:纪检监察举报箱:设在办公楼二层
举报电话:029-87309210,电子邮箱:sxwsjd_jcs@163.com
来信地址: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纪检监察室,邮编:71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