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全国新冠病毒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我中心对部分省直医疗机构在全面恢复正常诊疗秩序的同时,对前期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和完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对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处、发热门诊、医疗废弃物暂存点、污水处理站等重点科室的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措施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各医疗机构的核酸检测能力和开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对一家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对该机构核酸检测医废处理、医院和第三方的传染病防控责任划分、检测流程设计等工作提出现场监督意见。
本次检查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督促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及新冠肺炎防控的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做到防控思想不放松,防控标准不降低,做到疫情防控监督、日常卫生监督双管齐下,确保万无一失。(供稿:李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