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刚结束的国家对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督察,为落实我省综合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扎实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工作,依据国家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有关精神和《陕西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10月16日,省综合监管领导小组特聘了来自全省十个地市、部分大型医疗机构的24名同志为我省首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社会监督员,会上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任杨盈周宣读了首批聘用的社会监督员名单,委党组成员、中医局局长刘峰为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证书并作了讲话。
社会监督工作的开展,能有效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本次聘用的社会监督员将协助省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对行业监督对象的举报、投诉、控告和意见;协助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政策、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协助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开展走访调研、监督检查;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
首批社会监督员的聘用,将对我省综合监管工作向各个地市和基层行业扩展起到积极作用,各社会监督员不但是我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宣传窗口,同时也能有效促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在我省全面落到实处。(供稿:潘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