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长武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5家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人员重点检查了水质处理器(包括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是否获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否以市政供水为原水,产品名称、型号、标签(说明书)主要技术参数是否与许可批件相一致,出水水质是否符合水质处理器所标识的要求,现制现售的饮用水是否暗示或明示具有医用、增进健康性能或具有疗效作用,售水机接水口卫生防护等情况。针对经营单位未能当场提供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夸大净化水功效等问题,卫生监督员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