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长武县公共场所整体卫生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长武县卫生监督所于近期开展了洗浴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人员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对洗浴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客用品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有3名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个别洗浴场所客用品消毒后未进行保洁存放,3户足浴场所使用的客用产品检验报告单索证不全,针对上述问题监督人员逐户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截止目前,共监督检查洗浴经营单位46户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