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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我市全面完成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时间: 2016-10-21 |来源:

 

 2016年汉中市被省卫计委列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首批试点市,按要求,该工作从6月启动至10月15日结束。

 此次试点工作覆盖了全市所有一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血站。共有294家医疗卫生机构被列为试点机构,其中三级医院3家、二级医院37家、一级医院193家、其它医疗机构48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2家、采供血机构1家。评价从综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七个方面,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进行。

 通过评定,评出30家优秀单位,227家合格单位。各医疗机构传染病分类监督试点医疗机构评分结果将在各大媒体上进行公示,便于群众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评价表》内容,继续加大检查力度,注重检查结果的使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动态监管、规范监督、效率优化”的工作目标,推进健康汉中建设。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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