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子长县卫生监督所依法对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妇保所、民营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等22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项工作重点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建立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处置情况、台账记录情况及医院污水消毒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转维护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多数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较为规范,医疗废物从收集、包装、储存到转移交接,有专人负责管理;暂存点基本符合规定要求,医疗废物的转移联单、登记管理制度健全。但个别医疗卫生机构没有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未设置警示标识,医疗废物登记资料不规范,未建立相关档案。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均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上报卫生监督所整改报告。对情节严重的,共行政处罚5家,其中警告3家,罚款2家,罚款1万元。
同时要求各医疗单位: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明确院长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完善暂存点设施、设备建设;三是做好专(兼)职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四是强化对医疗废物的内部监控管理;五是尽快办理完善相关环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