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健委工作安排,汉中支队在3月上旬将《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区住宿场所卫生许可管理办法(讨论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住宿场所卫生规范(试行)》下发各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求各县区结合秦岭地区住宿场所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建议。
近日在对云南、四川等地生态保护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罗玮副支队长组织业务科室对9个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40余条建议开展讨论,并对外省先进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最后从监管范围、许可条件、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等几个方面形成全市修改意见报送省卫生计生监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