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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咸阳市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检查

时间: 2019-04-01 |来源: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卫办监督发[2018]14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咸阳市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咸卫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咸阳市卫生监督所及时成立专项检查小组,组织县市区开展培训,同时安排各县市区和市管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自查,对全市医疗机构、药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
    咸阳市卫生监督所动用人员21人次,出动车辆14次,摸排检查了消毒产品使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陕中附院、陕中二附院、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二十局医院、215医院、彩虹医院、民院、铁一局、水电医院)、20%的一级医疗机构/未定级医疗机构(杨仨、雨茂、太和、精神病康复医院、朝阳医院、中医肿瘤医院)共计14家。各县市区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出动车辆65次,检查了13家疾控中心、13家妇幼保健机构,929家医药零售企业、514家医疗卫生机构。被检查单位均作出了公开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生产和使用消毒产品。
    咸阳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和委直委管医疗机构于2月28日前均将自查报告报市卫键委卫生监督科,辖区内16家生产企业均向辖区内卫生监督机构报送了企业正在销售和曾经销售的产品目录清单和是否有安全评价报告的备案。办理消毒产品违法案件3起,罚款金额5000元,其中1起案件还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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