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宝鸡市卫生监督所在召开了市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国卫复审标准培训及工作推进会,市管洗浴、游泳、歌厅、美容等场所负责人参会,会议安排部署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升及“百日行动”整治工作,组织解读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会议强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复审工作,要树立国家卫生城市共建共享的理念,作为展示宝鸡形象的窗口单位,要切实加强单位卫生管理工作,提升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国卫复审高标准通过。
会议要求市管公共场所单位,一要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好卫生管理主体责任;二要做好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检测报告以及卫生管理制度公示工作;三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标准要求完善卫生管理档案,要对照标准定期开展卫生自查,杜绝卫生安全隐患;四要对照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完善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病媒生物防治等卫生设施设备,规范卫生操作;五要落实好公共场所控烟措施,确保环境卫生达标。六要妥善处置群众投诉,做好健康危害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
为确保市管公共场所高标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宝鸡市卫生监督所将对市管公共场所分期分批进行培训,5月24日将对市管住宿场所进行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