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的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宝塔区卫生监督所对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供水单位基本信息、卫生许可、消毒设施配备运转、涉水产品使用、水源防护、水质净化消毒、水质检测及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
检查发现,大部分供水单位能按要求规范管理,能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置了水质净化消毒设施,配备了卫生管理人员。但个别供水单位存在未办理供管水人员健康证、供水系统设施老化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今后,宝塔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并对存在问题的供水单位进行跟踪监督,对在限期内不完成整改落实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促进其规范运行,确保乡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