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游泳场所水质卫生安全,防止群体性健康危害事故发生。7月3日至5日,汉台区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从各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情况、相关卫生制度建立情况、公共用品和用具的消毒、水质净化消毒和循环净水设备配备与运转、是否标识皮肤病和性病患者禁入标志、强制性浸脚消毒的设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卫生监督员现场对游泳场所池水温度、游离性余氯、PH值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
本次专项工作共监督检查游泳场所15家,其中已经开放经营的13家,未开放的2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汉台区大队将继续对游泳场所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给游泳者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