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有关要求,截止目前,汉中市2019年度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已全面完成。
今年,我市在完成全年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的基础上,将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所有的民营医疗机构、10%的未定级机构全部纳入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范围。严格按照综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等8个方面进行逐一初评、复评。共综合评价837家医疗机构,评价数为去年的2.3倍,占全市总医疗机构数的18.7%。此次评价为优秀单位161家,占19.2%,比去年增加1.9个百分点;评价为合格单位664家,占79.3 %,基本与去年持平;评价为重点监督单位的医疗机构12家,占1.4%,比去年减少了1.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