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1日,咸阳市卫生监督所接到转交投诉举报称秦都区百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后,迅速行动,联合秦都区卫生监督所立即前往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销售有规格为25kg的过氧乙酸48桶,共计1.2吨,检查发现该产品无标签及说明,且该公司未能提供此产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监督员现场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现场的过氧乙酸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2月1日,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再次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是从西安市某化工市场采购的该批次过氧乙酸,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大疫当前”,咸阳市卫生监督所将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无视法律、威胁群众健康安全、侵害群众利益、趁“疫”打劫的违法行为,出重拳、零容忍,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