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贯彻落实白水县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我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域内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开展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查看供水单位是否有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供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以及水源地卫生防护、制水工艺流程、开口处混凝土建筑消毒加药、水质自检及处理剂和消毒剂的索证等内容。通过检查,发现个别供水站未制定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供水人员未进行体温测量,水站大门口未设立非供水人员严禁靠近的警示标识。针对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各供水单位充分认识生活饮用水安全在当前防控工作中的重要性,特别是要严格落实消毒程序,做好相关人员出入登记和体温检测等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疫情防控工作为重点,细化工作,持续对供水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切实促进供水单位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我县人民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