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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卫生监督所强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防控措施监督检查

时间: 2020-02-26 |来源:

 

    近日,咸阳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刘敏、副所长蒙志和带队分两组对咸阳市妇幼保健院、西藏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等辖区12家医疗卫生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对咸阳市疾控中心、二一五医院、陕中附院、陕中二附院、彩虹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实验的实验室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检查,个别医疗机构存在布局分区不够清晰,未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外部明显位置张贴生物危害标识,备案证明未变更法定代表人信息,无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准运许可证等问题。检查组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并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下一步,咸阳市卫生监督所将依法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落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控工作,安排专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望”,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全力服务疫情防控需要,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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