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延川县卫生监督所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矿上、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为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从4月15日开始,对县辖区企业(省级目录)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和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查看了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资料和职工健康管理档案等;对企业生产车间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企业是否配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的公告栏等。卫生监督员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并立即进行整改,有效遏制职业病发生。
截止目前,共出动卫生执法员24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监督检查企业6家。延川县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职业卫生执法,保护劳动者健康,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