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自觉遵法守法意识,有效控制传染病发生。8月6日下午,岐山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10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卫生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培训会上,县卫健局健康管理股股长侯剑秋安排布署了公共场所国卫创建复审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付新科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对培训会及近期经营活动提出了要求。
此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洁对公共场所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培训,监督员魏英莉和李春按公共场所分类,分别对宾馆、酒店、商场(店)、超市、美容店及“四小”行业的监督检查要点、标准和消毒规范以及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和制度做了培训。会议要求,卫生监督员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跟进指导,拒不改正的将依法查处。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和整改,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不留死角,不出问题。
通过培训,增强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公共卫生方面的法律意识,对我县全面创建国卫复审工作,提升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