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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规范医疗行为 保障医疗安全

时间: 2020-08-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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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黄龙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7月底8月初黄龙县卫生监督所利用两周时间,对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医废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了医疗机构是否持证营业,医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地点、诊疗范围进行执业;同时也对各医疗机构的医废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检查,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全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能悬挂上墙,不存在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医护人员都持执业医师证、护士证和乡村医师证上岗工作,注册地点和注册项目符合规定要求。对于个别医疗机构医废暂存点不符合要求,设施配备不齐全,医疗废物专用容器不能做到清洗消毒等问题,监督员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今后,黄龙县卫生监督所将持续不断的开展监督检查,阻绝无证行医行为。同时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对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其遵章守法、规范操作,保证广大群众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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