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汉卫计监函〔2020〕18号)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镇卫健函〔2020〕70号)文件精神,镇巴大队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一是印发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2020年秋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集镇供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镇卫计监发〔2020〕35号);二是提出要求,指导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如何开展工作及说明监督检查要点;三是严厉查处,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予以行政处罚并报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各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严格按照监督要点,充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秋季手足口病流行趋势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陆续开展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