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督执法力度,按照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2020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要求,西安市卫生监督所于2020年6月-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为使本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所及时下发了《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西安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任务分工、整治内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整治效果,本次医疗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分为集中整治阶段、整改提升阶段和总结通报阶段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进行监督检查;整改提升阶段,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对前期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跟踪销号管理,我所也对区县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总结通报阶段,各区县卫生机构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了总结,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本次专项行动,我市共对4124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对960家存在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责令其立即改正,对存在违法行为的107家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查处,警告107家,罚款77家,共计罚款金额18.65万元。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将专项监督检查与卫生行政处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约谈、信用体系评价等措施相结合,专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强调,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安全处置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对相关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宣传和培训,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源头上规范做好医疗废物的院内处置工作。
通过开展本次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水平,提升了医疗卫生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