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我所贯彻落实,促进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2019年起,宝鸡市卫生监督所对照《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评分表》,逐一对标,查缺补漏,狠抓了“三项制度”落实。公示制度落实上,我们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名称、举报投诉方式、受理范围、监督执法程序和“双随机一公开”任务等内容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定期对卫生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结果等信息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的规定,坚持“亮证执法”,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当事人权利义务等事项。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上,坚决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和查办卫生行政案件。重点从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使用和管理;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卫生监督人员风纪、文明用语、行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监督记录仪记录点及注意事项等方面抓了落实。使用国家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尽可能采用手持机打印方式。手持执法终端做到了全所人手一台,并与省级平台联网,保证了执法监督业务运行系统数据互联互通,行政处罚在线审批、办理,建立了配置有音视频自动记录设备的询问约谈室,添置了记录仪、数据采集站、存储器、防火墙等设备,确保满足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需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上,先后根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规,制定并实施了《宝鸡市卫生监督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宝鸡市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内部审批流转制度》、《宝鸡市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的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了《宝鸡市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标准界定、法制审核程序、法制审核内容等进行了明确。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的组织领导,从下而上分别成立了业务科室合议小组、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小组、委卫生健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委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小组四级机构,按层级对相应的卫生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在实际落实过程中,依据制度规定,除简易程序案件外,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均按层级进行法制审核并留存审核资料。(宝鸡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