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宝鸡市卫生监督所对市直管学校开展了生活饮用水专项检查。
卫生监督人员重点检查了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周围环境卫生、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合格证、水质自检开展情况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市直管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的监督检查,提高学校依法履职的主体责任,以达到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的目的,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宝鸡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