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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渭城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开出首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罚单

时间: 2020-11-18 |来源:

近日,渭城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行医案件,这是自2020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后,渭城区首例依新法开出的非法行医处罚单。

9月7日,大队执法人员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咸阳某近视矫正服务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近视、配镜等诊疗活动,该机构涉嫌非法行医。经查,该机构违法事实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已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558元人民币,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案件的查处有力打击震慑了无证机构违法开展执业活动的成本。下一步,渭城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全面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维护医疗市场合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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