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根据麟游县卫健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2月22日-23日,麟游县卫生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30户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医疗机构基本符合规范要求,能够做到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但个别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的现象,针对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
同时,对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进行依法执业培训,提高医疗机构人员整体法制意识;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本辖区发现违法行医的行为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麟游县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