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有关政策规定,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水平,按照《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2021年5月17日—26日,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派员参加了托幼机构专项督导检查。本次专项督导了16个区县(开发区),实地抽查32所托幼机构,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8人次,下达督导检查记录表16份。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等方式。我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重点对托幼机构的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教室及生活环境通风、清洁消毒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从检查的结果看,大部分托幼机构能够做到依法办园,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的个别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详细的答疑讲解并给予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如:保健老师如何加强晨午检登记;班级老师如何对休假学生进行追综排查登记;有传染性疾病病例的园所应该如何落实哪些措施;使用桶装水的园所,桶装水瓶口处外包装膜为什么不能与饮水机亲密接触;使用涉水产品的园所,清洗消毒工作为什么要在开园前完成等等。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安全意识,规范保健管理工作,强化了托幼机构对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意识,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将持续做好全市托幼机构的师生健康的“守卫者”,确保校园卫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