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更加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切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富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19家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了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了各单位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登记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置情况,是否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院污水是否正常运转等情况。此次检查,大多数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都十分重视,都建立了相关医废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但也有少数单位存在医废处置登记不完整、医废分类收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对卫生人员医废处置等进行现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