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汉台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按照2021年国家随机抽检工作及2021年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要求,对辖区游泳场所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
监督员围绕游泳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公示相关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公共用品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卫生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禁浴标识悬挂、消毒产品索证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根据新颁布的人工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对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PH值、浑浊度、氧化还原电位等指标进行了抽检。此次检查共下达监督意见书13 份,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1家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