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西安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立即行动,对全市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了一轮疫情防控专项督导。
时间紧,任务急,按照分级分类、100%全覆盖的原则,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依托协管力量开展辖区医疗机构自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在台账基础上,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以社会办医疗机构、诊所和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了集中抽查检查。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所还对临潼、高陵、雁塔、灞桥等区县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抽查医疗机构自身建设和接诊特点,监督员突出强调预检分诊制度、首诊负责制和可疑病例闭环管理等环节,重点检查了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首诊负责制落实情况、发热患者接诊以及转诊情况、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处置情况、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情况、防疫物资储备情况、诊疗场所空气、物表、地面消毒情况、医疗废物全流程处置情况等内容。
此次的专项督导发现,正常接诊的大部分的医疗机构基本能够按要求落实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但仍存在部分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登记本内容登记不齐全;部分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相关知识未熟练掌握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对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136家诊所责令停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5家医疗机构,则依法给予了警告等卫生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