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明确:不得将微量元素检测纳入儿童体检普检项目。针对该规定,9月28日,黄龙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是否开展此项检测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我县各医疗机构均未将微量元素检测作为儿童体检普检项目。
检查中,卫生监督员首先查看了各医疗机构是否按照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其次重点检查了各医疗机构内是否进行非诊断治疗针对儿童开展微量元素检测。检查卫生监督员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儿童微量元素检测工作,定期对本机构开展儿童微量元素检测情况进行自查。
今后,我所将继续加强对儿童微量元素检测的监督执法工作,对违反规定开展检测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将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