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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专项监督检查

时间: 2021-11-15 |来源:

   为不断提升医疗执业行为,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医疗专项检查方案,将直管的7家医疗机构作为专项监督单位重点。

   为能深入发现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采取到医院前不打招呼、到医院具体检查哪些科室不提前告知、到了科室检查什么内容不提前说明的检查方式。采取查看资料、抽查病历、随机查问医技人员名字、询问大夫、检验科抽查原始记录、询问病人等方式,获取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使用非卫技人员、是否超范围执业、是否存在儿童微量元素非必要检测、是否存在病历书写和签字不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最后,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采取查阅制度建设、问答的形式和相关质证材料等方式,详细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某院产科在隔离病房安置普通病人、有的医院医疗文书上签字潦草不及时、个别工作人员不佩戴胸牌、三级查房及会诊记录医师未及时签字、两个医院开展的体检科未核准、有一个医院诊疗室门上悬挂科室名称混乱(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科目不一致)、某医院抽查病历发现其中一份在同一时间给病人下达了“血播四项和血播全项”。

   对存在的的问题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按照新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原则,对上述医疗机构发现的问题给予责令改正5户,警告3户。

   下一步,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将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时刻绷紧法律之弦,强化自身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公平执法,切实维护延安市医疗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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