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儿童微量元素检测监督检查工作,杜绝将儿童微量元素检测常规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儿童微量元素检测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陕卫办监督函[2021]265号)文件要求,9月份开始,延安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精心安排部署,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儿童微量元素检测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全市开展儿童微量元素检测工作均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都不开展该项工作。各级卫生监督员重点查处非诊断治疗需要对儿童开展微量元素检测的行为和将儿童微量元素检测作为体检等普查项目的行为。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有的监督机构通过调取一月份到现在的微量元素检测报告总数,和儿童就诊总数比较;有的监督机构查看医院近期儿童就诊数量和检验科检测的微量元素人数进行排查;有的监督机构通过查病历、询问大夫和患儿家长、抽查体检报告单、医院自查等方式进行。通过细致检查发现,自2013年国家叫停微量元素作为儿童常规检查项目之后,各医疗机构未再将该检测项目作为儿童常规检查项目,只是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进行检测。在所有儿童体检中,也未发现将该项目作为一项体检项目。
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强对儿童微量元素检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规范、有序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