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卫生监督所始终将党史学习教育与重点工作有机融合,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着力为民办实事、送温暖、解难题,结合疫情防控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医疗机构检查指导工作,助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陕西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试行)》还针对不同规模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面积、功能分区等提出明确要求。宝鸡市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宝鸡市个别医疗机构之前设置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已不再适应医院发展规模的需要,选址及设置布局不合理,存在一定的卫生安全风险。针对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人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指导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面对有限的发展空间,新建、改建医疗废物暂存间对于医院来讲困难重重。为此,主管领导和监督员一起多次深入医疗机构宣讲法律法规要求,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理解、认同与支持后,与医院管理人员现场办公,分析研究新建、改建问题,共同谋划设置布局,实时跟进工程进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在市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全市三家医疗机构4个医疗废物暂存点现已全部完成新建、改建,投入正常使用,全面提升了宝鸡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宝鸡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