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12月28日—30日,市支队对直管医疗机构进行了第三轮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本轮检查重点查看了各医疗机构核酸采样点是否规范设置,医护人员是否按照标准进行个人防护,采样点是否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是否规范;重点部位医疗废物管理是否按规范进行等。
本轮共监督检查直管医疗机构6家、核酸采样点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