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延川县卫生监督所于2022年6月1日至6月2日组织医疗科和公卫科对全县美容机构开展大排查,大检查。
此次共监督检查美容机构15家,检查发现美容店均未开展医疗美容,店内未发现采血针、纹眉笔、纹眉针、外用麻醉药品;有个别美容店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现场下达卫生意见书,要求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生活美容活动;个别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责令限期办理后上岗。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员为美容店墙上张贴了杜绝非法医疗美容公告;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书;现场讲解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下一步延川县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的生活美容机构的执法力度,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美容行业,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