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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医美机构医师无证行医属于违法行为!

时间: 2023-01-10 |来源:

随着医疗美容行业发展,不少爱美人士都会选择通过医美途径实现变美的愿望,医疗美容行业迎来黄金发展期,但同时也面临高质量发展的严峻挑战。

近日,宝鸡市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投诉,市内某医疗美容门诊部皮肤科医师无证行医。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投诉人反映的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门诊部为求美者开展皮肤科诊疗的行医者是一名女性,其称自己从医院退休,一直从事皮肤科诊疗活动。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本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对方均不能提供!卫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对此行为进一步开展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但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当事人给求美者开展皮肤科诊疗的行为,已构成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宝鸡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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