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监督所召开2023年公共场所创卫培训暨工作推进会,宣传讲解《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标准(2021版)》新的要求,安排部署市管公共场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会议解读了《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标准(2021版)》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的内容、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卫生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及整理标准以及目前我市市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及创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向各市管公共场所下发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指南》以及各类卫生管理标识。
会议指出,当前卫生城镇创建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的要求更加严格,检查频次由三年一复审转变为常态化审查,各公共场所的创卫管理水平需要趋于更加精细化、更加规范化、更加科学化。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常态化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强化日常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开展自查,不断提升卫生管理水平。三是严格对照标准开展工作。按照创卫新标准,规范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健全完善卫生管理档案,规范成档成盒,专人管理;要紧盯短板弱项,协调统筹推进卫生管理工作,既抓卫生创建,又抓日卫生常管理,不断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能力和水平。
市管住宿、商场超市、游泳场馆、影剧院、博物馆、车站等70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