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水平,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卫复审验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和《汉中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开展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大队要求各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户)对饮用水机进行卫生健康信息公示。
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要求各经营单位(户)对现制现售水机进行卫生备案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依据《饮用水净水水质标准》对现制现售水送至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水质检验;按照大队统一模板制作卫生健康信息公示牌,并公示于售水机的醒目位置,以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公示内容涉及经营单位(户)饮水机管理员基本信息、联系电话、供管水人员健康证以及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本年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清洗消毒及滤材更换记录、营业执照。目前,我县102台现制现售水机均已落实卫生健康信息公示。
此项要求,有利于公众充分了解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的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