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切实保障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公众的健康权益,按照《商洛市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近期,商洛市卫健委、商洛市卫健执法支队联合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检查。
检查组抽调行政管理、放射卫生监督专家对全市33家医疗机构的放射防护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场所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等。通过检查,多数医院都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放射防护水平和诊疗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仍有个别医院存在问题,检查组逐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推进了医疗机构放射防护规范建设,提高了全市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管理水平,更好地保证了放射诊疗质量与安全,切实保障了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