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我县国家卫生县复审工作,凤县卫生监督所在前期开展培训的基础上,从4月上旬起,集中力量对城区公共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轮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0余人次,对照国卫复审标准要求,重点对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亮证经营情况,量化分级管理和卫生检测报告公示情况,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美容美发店、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歌舞厅、游泳馆、公共浴室(含浴足)等80余户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向经营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2份,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卫生监督员在监督检查卫生管理档案的过程中,耐心细致、手把手地对经营者进行现场指导,并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进行了宣传。
下一步,凤县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开展公共场所“四小”门店监督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不按要求整改、问题严重的经营单位,将依法查处,助推国卫复审高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