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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检查+培训” 精准指导游泳场馆卫生管理

时间: 2023-07-17 |来源:

7月11日,宝鸡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千阳县卫生监督所对千阳海棠千湖游泳馆采取“检查+培训”的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市所卫生监督一科科长冯建斐对该游泳馆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卫生管理和卫生技术操作培训。同时,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如何开展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指导和培训。千阳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永军、副所长何建红带队全员参加。

培训和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八个方面,一是如何履行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卫生自查,杜绝游泳场所健康危害事故,及时处置群众投诉举报;二是如何建立健全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和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收集和整理卫生管理档案;三是如何依法做好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规范年度空气质量、微小气候和水质检测,严格落实每日泳池和浸脚消毒池水质自检和公示;四是如何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切实落实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提升卫生管理和卫生技术操作能力和水平;五是如何做好游泳场所设施和环境消毒,规范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和更换工作;六是如何做好游泳池水质处理,严格管理和使用水处理剂;七是如何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严格落实集中空调设施清洗和消毒工作;八是如何规范设置游泳场所卫生设施设备、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加强卫生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与管理,规范使用和管理游泳池水余氯、PH值、浑浊度、氧化还原电位在线监控装置。

检查后,执法人员强调游泳馆务必加强游泳学习班学员健康管理,对学员班前班后开展健康状况筛查,杜绝群体性健康危害事故发生;坚决“禁止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性病、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病患者、酗酒者及其他不宜人群游泳”,全面落实卫生管理职责,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

健康生命所系,卫生安全相托。在游泳高峰季节,卫生监督员应加强游泳馆监督巡查,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指导游泳场馆依法依规开展日常卫生管理,切实保障游泳消费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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