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开学之际,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各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卫生管理水平,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及教学环境保障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子长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围绕新改建、修建学校传染病防控、教学与生活环境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一是重点查阅各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生晨午检记录、公共物品定期清洗消毒记录等是否严格落实;二是实地查看教室采光、黑板照度及课桌椅配置等教学环境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实地检查乡镇自备水井水源水、校园直饮水设备的日常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要求,并查验了学校水质检测报告及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
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就学校如何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宣传指导,并督促新改建学校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教室及宿舍开展甲醛等空气质量检测,采用直饮水及自备水井的学校提供水源水及末梢水水质检验报告,确保向师生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今后,子长市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学校认真履行卫生健康主体责任,同时,对各项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行动,强化监督效果,为校园筑起卫生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