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规范有序运行,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日前,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我县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主要从实验室的备案证明、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室间质控、实验室样本消毒灭菌处理、消毒产品使用以及医疗废物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过检查发现从业人员均能参加培训,持有上岗证及培训合格证,取得检验专业相关资质;能够对样本来源、过程、方法做详细记录;空气、物表能按要求进行消毒。但也存在个别单位存在记录不规范,不能按要求定期监测紫外线强度,紫外线强度监测登记不全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当场下发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对不能立说立改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了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和法治意识,提高了医护人员规范执业、依法执业的能力。下一步,县卫生监督所将加大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工作,为日后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