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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凤县卫监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 2023-11-12 |来源:

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规范抗(抑)菌制剂产品市场秩序,近日,凤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母婴店等经营、使用抗(抑)菌制剂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目前共抽查医疗机构使用单位10家,零售药店经营单位5家,母婴店经营单位5家,抽查22种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是否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产品名称、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规范;消毒产品(抗抑菌剂类)的标签(含说明书)与宣传内容是否真实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等情况;医疗机构是否将抗(抑)菌制剂作为药品使用。

检查发现,医疗机构均能落实索证查验制度,使用的抗抑菌制剂产品整体质量良好,未发现假冒伪劣及过期、无证产品,产品的标签说明、批号、配方、有效期等均符合规定要求;也无将抗(抑)菌制剂作为药品使用现象。但发现部分药店经营单位存在未设置消毒产品专柜,现场无法提供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卫生学评价报告等现象。母婴店及婴幼儿洗浴游泳场所存在抗(抑)菌制剂产品索证不齐、未建立规范的进货验收记录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经营单位进一步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卫生监督员还向经营单位的人员现场讲解消毒产品卫生知识和法规,并发放宣传彩页,进一步增强了消毒产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凤县卫监所将继续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督抽查,加大对经营不合格消毒产品的监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凤县卫生监督所再次提醒消费者,消毒产品不等同于药品,不具有治疗效果,请在购买时根据需求谨慎选择,留存采购凭证。如发现销售不合格的消毒产品、过期的消毒产品或者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不真实,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有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请不要购买,并可拨打电话0917-4762813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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