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抽检工作,洋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对全县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进行了抽检。共抽检42所单位,含20所幼儿园,4所校外培训机构,18所中小学校。
抽检托幼机构25间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项目,校外培训机构8间教室和中小学校36间教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方向、防炫光设施设置、装设人工照明、黑板局部照明灯、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黑板表面反射比、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课桌面均匀度、黑板均匀度等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明确改正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2家存在教学设施不符合规定的学校给予了行政处罚。
通过本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的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教学环境设施情况,保障了我县青少年儿童的视力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