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所受理了一起关于反应我市部分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无创DNA”项目的群众投诉,卫生监督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及投诉的个别医疗机构涉嫌存在不符合资质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采血服务的行为,为进一步提高相关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其诊疗行为,2024年1月2日,西安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所对其开展警示约谈。
约谈会上,卫生监督员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向涉事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告知,并向其宣读《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6〕45号)》、《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规范》及《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诊疗活动,同时加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诊疗服务水平,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约束力,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
随后,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表示,接受卫生监督员的监督指导,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积极配合卫生监管部门的后续调查工作,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医疗安全隐患,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作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广大孕妇及胎儿健康权益,我所将对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就此项内容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全市卫生监督员在产前筛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方面的监督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