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非医疗放射单位的放射防护管理能力,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规定的要求,近期,勉县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对县内3家非医疗放射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督员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及询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等方式,重点对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非医疗单位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设施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范配备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并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大队将不断加强对非医疗放射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防范化解放射工作中的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全县非医疗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水平,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