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广大游泳爱好者的健康权益。近期,我大队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的游泳场所进行两轮卫生监督检查。
从6月中旬开始,监督员对辖区游泳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对准备营业的游泳场所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提出改进建议,督促经营单位落实游泳池水质、室内微小气候监测工作,要求游泳场所达标后方可经营。7月初对辖区内开放的3家游泳场所进行巡回督导检查,重点对场所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游泳池水质消毒、池水循环设施运行、水质自检、公示、消毒剂采购索证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同时对游泳场所水质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针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监管力度,增加卫生监督频次,及时了解和掌握游泳场所池水质状况,为广大游泳爱好者提供卫生安全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