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儿童及青少年群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5〕30号)文件要求,我省于3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为保证重点监督取得实效,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市卫生监督机构和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15年4月至6月,对8个市14个县区的22家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据统计,截止10月31日,全省重点监督检查中小学教学环境卫生4252所,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5298所,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4813所,分别占辖区学校总数的53.5%、60.0%和54.5%。此外,对2304家中小学进行了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同时,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按时完成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汇总和上报,保证了全省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