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目前我省各市卫生应急能力现状,寻找差距,发现不足,明确工作重点,以推进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3〕24 号),2015年12月,省卫生计生委应急办组织开展了全省市级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由应急办、医疗机构、省疾控中心和省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先后对全省10个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韩城市等12个市(区)卫生应急能力进行了现场评估。专家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区)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心医院、120急救中心、疾控中心和卫生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按照评估表逐项进行打分。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储备、培训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和信息报告等。
从评估情况看,我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加强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了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制定并不断完善卫生应急预案,组建了不同类别的应急队伍,储备了一定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加强了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能够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但是,在相关部门的联动性、应急预案和培训演练的实用性、突发事件报告管理的科学性以及处置的高效准确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现场评估结束后,应急办及时组织对各市评估表进行了汇总分析,并将针对一些共性和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作为下一步全省卫生应急工作的重点加以落实。